问题 |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由谁行使 |
释义 | 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谁行使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权和执行权都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它政府部门无权决定行政拘留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 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由谁设定 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制订的,如果尚未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包括什么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有行政拘留;2、劳动教养属于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由谁行使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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