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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
释义
    一、保险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48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发[2001]11号。)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高检研发[1998]第20号。)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3、本解释中使用的货币数额是指人民币的数额。审理具体案件涉及外币的,应当依照案发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4、本解释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在内。(“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12、13条,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6]32号。)
    
    二、保险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2001年1月21日最高法《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总结如下:
    (一) 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二)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三)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分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犯罪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三、哪些属于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 客体要件
    本罪的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三)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四)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保险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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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