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改变子女的姓氏吗 |
释义 |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不改变子女的姓氏。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在父姓或者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的选取的抚养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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