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在哪里 |
释义 | 一、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在哪里 (一)概念不同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二)取得方式不同 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居住权取得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三)权力内容不同 产权制度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居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 1、对房屋的使用权; 2、收益权,即在自身和家庭需要的范围内取得房屋收益的权利; 3、物权请求权之保护的权利,即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为实现该权利,居住权人有排除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妨害的权利。 二、关于居住权有哪些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八百九十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八百九十一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八百九十二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三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房屋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吗 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 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在于概念不同、取得方式不同以及权利内容不同。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在哪里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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