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区别 |
释义 |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区别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委托人,又称被代理人,是委托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受托人,又称代理人,是受他人委托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2.责任不同,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代理人的法律行为负责,受托人对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承担责任; 3.数量不同,在同一代理关系中,只有一个委托人,而且可以有多个受托人。 二、委托人怎么写委托书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代理事项,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代理事项的不同,将代理事项区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3.权限,代理权限是在代理事项的范围内,可以作出何种决定。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构成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没有规定明确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为代理事项和权限不明。 4.期限,即代理权的起止时间; 5.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表明是谁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 三、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包括哪些呢 1.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非因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得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法律网提醒您,委托人应对自己的委托负责,如因其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连带责任。委托人为二人以上的当事人,将同一事务委托给受托人办理的,如委托合同中无特别约定,应当对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如其中一人或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人协商而其所实施的行为损害受托人利益的,应由实施该行为的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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