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死亡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曾经碰到过这样一件事,一对夫妻,丈夫不幸去世,男方的亲戚全部都来了,想着会不会遗产也有他们的一份,他们认为女方给男方导致的不幸,而且女方本来就是贪财才嫁给他的,于是众人想办法剥夺女方的财产,最终女方放弃了继承财产,那么此时女方是不是全然没有任何财产了呢?当然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不能直接纳入遗产的,首先要分割出来配偶的那部分,接下来其余的才能被作为遗产继承。 那么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五类七种,首先是工资、奖金,当然不仅仅是指的基本工资,还包括的补贴、奖金、福利等其他收入;生产、经营收益,即按字面意就很容易理解;知识产权的收益,一般就是出版获得的稿费,专利转让获得的费用等等;还有继承或者是别人赠与的财产,但是如果约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话,就不属于夫妻财产;还有就是其他类了,一种是铺位承租权和转让权,还有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在婚后获得的收益。 当然如果是继承的话,就需要走相应的流程,下面来介绍以下常见的几个流程: 首先就是大家比较熟知的房产继承,如果是房产继承的话,必须要进行继承公证,而且必须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而且必须要提供规定的资料,如合法合规出具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还有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当然就还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关系证明等等资料,在继承里面能享有的一个政策就是免税政策,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死亡的,房产要过户给法定继承人的话,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股权继承,《公司法》有明确的规定,作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是可以依法继承其在公司的股东资格,不过首先还是要看公司的章程是否有其他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因为股权比较特殊,除了上面提及的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公司资质、章程、资产等资料。 存款继承,这里申请的对象是开户行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申请,提交的资料与房产继承的资料基本是一致的。 《继承法》对于继承的顺序也是有明确规定,第一段中举的例子,明显不符合法定的要求,配偶是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应该适时的争取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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