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期租船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什么是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定期租船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定期租船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船速、燃料消耗、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租金及其支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承租人怎么办? 出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将船舶延误情况和船舶预期抵达交船港的日期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接到通知时起四十八小时内,将解除合同或者继续租用船舶的决定通知出租人。 因出租人过失延误提供船舶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四、出租人交付的船舶没有适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出租人交付的船舶应当适于约定的用途。出租人违反规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船舶在租期内不符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或者其他状态,出租人和承租人怎么办? 船舶在租期内不符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或者其他状态,出租人应当采取可能采取的合理措施,使之尽快恢复。 船舶不符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或者其他状态而不能正常营运连续满二十四小时的,对因此而损失的营运时间,承租人不付租金,但是上述状态是由承租人造成的除外。 六、承租人没有保证船舶在约定航区内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出租人怎么办? 承租人应当保证船舶在约定航区内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承租人违反规定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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