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能否仲裁 |
释义 |
一、合同效力能否仲裁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效力确认纠纷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仲裁,《民法典》对合同效力确认纠纷能否仲裁没有作出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出现合同效力认定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 二、合同生效和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三、合同效力的四种效力状态 (一)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或者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被确认无效。 (三)效力待定的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四)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合同效力产生纠纷时,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约定了当合同效力产生纠纷时仲裁解决,也可以选择仲裁。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同效力能否仲裁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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