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措施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留置措施是什么意思 留置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并未常用。 这种措施主要针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这些被调查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决定采取留置措施。 二、留置的法律依据 留置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九条。该条规定了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如果不批准继续盘问,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三、留置与拘留差异 留置与拘留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 1.在执法方式上,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留置则是公安机关为继续查问而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2.实施主体也有所不同。拘留的决定权一般在公安机关,而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也有权决定拘留。 留置则是由公安机关批准并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3.性质上,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其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而留置措施则不属于刑事拘留,其性质与拘留有所区别。 以上是关于留置措施的定义、法律依据以及与拘留的差异。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你对留置措施还有哪些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快来法律网,我们随时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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