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兰考弃婴收养资格 |
释义 | 导读:2013年1月4日清晨8时许,河南兰考县一收养孤儿和弃婴的私人场所发生火灾,“爱心妈妈”袁厉害收养的孩童中7人不幸丧生。兰考弃婴收养所火灾引起大家的反思,根据收养法规定,袁厉害并不具备收养资格。那么谁又具备收养这些弃婴和孤儿的资格? 事件背景:兰考弃婴收养所火灾 2013年1月4日清晨8时许,河南兰考县一收养孤儿和弃婴的私人场所发生火灾,“爱心妈妈”袁厉害收养的孩童中7人不幸丧生。当天上午,消防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全力抢险,经现场清理,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在送医途中抢救无效死亡,1人正在抢救中。 起火地点为兰考人袁厉害家,多名儿童在火灾中伤亡。据悉,袁厉害多年来一直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口摆摊卖东西,以收养弃婴和孤儿出名,其安置孤儿和弃婴的地方紧邻兰考县卫生局和兰考县人民医院。 “袁厉害没有能力没有条件收养弃婴,也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法收养。”5日清晨,河南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其余的孩子都被移交临时安置点统一安置。 问题思考:兰考弃婴收养资格有哪些?怎样收养弃婴? 一、弃婴收养资格 在《收养法》中,袁厉害与收养婴儿的收养法律关系是不成立的。那么收养弃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二、弃婴收养手续的办理需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三、弃婴收养手续的办理流程: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以上就是兰考弃婴收养资格的所有内容。4日发生在河南兰考的一把大火,吞噬了7条可怜的小生命,烧出了世间百态、人间炎凉。面对来自多方的压力,袁厉害主动送弃婴到福利院袁厉害流着泪说,自己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以后要把低保也还给政府,不再收养孩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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