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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情况分类
释义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情况分类
    1、地上房屋补偿:会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地上房屋的价值作出评估,并制定补偿标准。
    2、安置补偿:这里指的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给被征地拆迁人给予一定的搬迁和安置费。
    3、停业停产补偿:涉及到停业停产的,还需要根据该企业收入情况制定停业停产补偿标准。
    另外,现在不少地方对于积极响应征地拆迁,按期搬迁的土地使用权拥有人给予一次性搬迁奖励。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   1、征收流程
    结合目前正在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及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草案来看,如果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征收,那么是需要经过以下流程的。
    (1)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征地前张贴拟征地公告;
    (2)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乡镇政府:征询村民(村委会)意见;
    (3)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村委会+被征地人:对被征收土地实地勘察,并制表签字;
    (4)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进行上报;
    (5)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征地批准后,在村里张贴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有不同意见的需要召开听证会,无异议之后进行报批;
    (6)村委会+被征地人: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
    (7)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8)被征地人:领取补偿款后按期交付土地。
       2、补偿事宜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部分地区还补偿社保费,具体参考当地报批的征地补偿方案。
       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年限规定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情况分类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年限规定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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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