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占有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占有时效又称,时效取得。时效取得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时间以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民法上按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的不同,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所谓时效取得,亦称取得时效,是指无权利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善意地、公开地和持续地占有他人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而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制度。接下来,法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物权法的占有时效: 一、占有时效的分类: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按财产的性质,将取得时效期间分为普通时效期间、短期时效期间和长期时效期间。 1、普通时效 取得时效 普通时效一般为20-30年完成。如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时效可以确定为25年完成。 2、取得时效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一般为5—10年完成。短期时效一般适用于动产,根据动产的性质,分为无登记的动产所有权和登记的动产所有权。无登记的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时效为5年。登记动产所有权取得时效为10年。 3、取得时效长期时效 土地、山林、荒滩等不动产时效一般30-40年完成为宜。即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包括荒山)、荒滩等经过30-40年即可完成取得时效;因为土地、山林、荒滩等不动产属于自然资源财产,也是极为重要生产资料财产,一经取得所有权,可以终身享受;一旦失去,也是难以挽回损失,所以应适用长期时效期间。但个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包括荒山)、荒滩等所有权不适用取得时效。 二、占有时效中的消灭时效: 消灭时效,“取得时效”的对称。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依法将丧失实体权利的制度。成立消灭时效的条件有二: (1)有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事实; (2)该事实状态持续而不间断地经过法定期间。消灭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其时效期间自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权之时起算;但按照大陆法各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人身权及与身份密不可分的请求权不适用消灭时效,与物权的支配权共存始终的某些请求权(如排除妨碍请求权)也不适用消灭时效。消灭时效制度的产生晚于取得时效制度;法制史上认为,消灭时效至罗马法大法官法时期才得以确立。东罗马帝国时期得到发展。近代资本主义各国在制定民法典时承袭了这一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和多数社会主义国家民法典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也属于消灭时效。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物权占有时效是多久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综上,占有时效又称取得时效,取得时效分为时效取得和消灭时效。希望大家能够区分了解。我国诉讼时效是抗辩发生主义,即使过了诉讼时效,请求权人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案件,原告仍有获得胜诉的机会。因此,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并未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只是对方当事人有永久抗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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