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失业保险费可以减免吗?
释义
    很多网友会提出一个疑问,特殊性质的单位可以减免失业保险费吗?事实上失业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一律平等,不能有任何特殊。
    失业保险费可否减免?能否缓缴?
    失业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对等,单位和个人一律平等,不能有任何特殊,因此,失业保险费不能减少更不能免缴。
    如果单位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无法及时缴纳失业保险费时,应按规定提前办理手续,申请缓缴。
    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应及时补交欠费。
    不及时办理缓缴手续或缓缴申请未获批准的,按欠费对待,将依法受到处罚。
    缓缴期间,暂停本单位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知识: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5: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