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保险企业需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批准变更 |
释义 | 一、何时保险企业需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批准变更 保险公司法人变更申请应在变更发生后1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提出申请。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将被处以罚款。 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法人变更申请进行审批,一般需要1-3个月的时间。保险公司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保监会提交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保监会的审批工作。 保险公司法人变更完成后,保险公司需要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纸上公告,公告时间为10日。公告的内容包括原保险公司的名称、变更后保险公司的名称、变更原因等。 二、保险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金是多少 保险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金是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法》第69条对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二亿元的限额。并且,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 三、合资保险公司的法律特征 法律网提醒您,合资保险公司有如下法律特征: 1.公司的注册资本来自于中外合营各方的投资。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合营各方转让其所持股份的,须经合营各方的同意。 2.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营各方按各自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分享权利、分取利润,同时亦以此为限分担公司经营的风险和亏损。 3.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中国的法律,依法纳税,并接受中国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一般对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不实行国有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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