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一审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民事案件一审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开庭审理大致有以下几个步骤;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开始、应由当事人陈述。原告首先进行陈述,然后是由被告陈述事实、理由.当事人陈述后,进行证据核对; 3.法庭辩论。即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对如何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相互进行言词辩论; 4.评议和宣判。宣判对应当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二、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如下: 1.民事案件为自诉案件,而刑事案件一般为公诉案件。 2.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在3年,而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三、民事案件诉讼时效规定究竟是多久 我国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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