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发几个月 |
释义 |
一、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发几个月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 二、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的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法律咨询: 网友:生了孩子的女性都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律师:符合以下条件的妇女,才能领取生育津贴: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发几个月、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的材料以及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我们会竭尽全力,为您解疑答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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