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省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
释义 | 恶意拖欠工资情节严重记入用人不良信用名单 本报讯(记者郝丽娟)春节临近,为了确保节前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2月5日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建设、工商、监察、司法、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 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结合实际,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施工、矿山采掘、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集中力量,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处置,力争把劳资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坚决防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保证在春节前将拖欠的工资足额支付到位。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对在建工程收回施工证;对已竣工工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企业和劳务承包企业,三年内不得进入山西的建筑市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搞好上述企业的停产整顿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中的企业法人和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企业,根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我省还将继续加强工资支付监控,全省煤焦、建筑等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中有欠薪记录的企业将被纳入监控范围。同时进一步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畅通维权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的作用,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引导劳动者通过合法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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