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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肥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释义
    《独生子女证》是国家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一种荣誉证书。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本专题为你提供合肥独生子女证办理、作用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材料
    1.合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
    4.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相应的材料去办理,符合条件的即可批准发放,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且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合肥独生子女证办理地点
    办理合肥独生子女证办需要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办理。
    合肥独生子女证常见问答
    合肥独生子女证办理有没有年龄限制?
    合肥独生子女证办理有没有年龄限制?独生子女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现在就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问:孩子今年都13岁了,我们家就一个孩子,属于独生子女,但是到现在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请问独生子女证补助怎么领取,有没有年龄限制?
    答:从合肥市计生委获悉,未满16周岁的可以凭一孩生育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去父母任意一方户口所在街道领取每月30元的补助,直到满16周岁。
    合肥再婚重组家庭的孩子还算不算独生子女?
    问:我和现在妻子都是离婚后再婚,我们的孩子都是离婚前的孩子,离婚前2个孩子都办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在组建家庭在一起,这2个孩子还是独生子女吗?
    答:你们目前的情况是结婚后已有有2个孩子,已不属于独生子女家庭。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过程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的第三条:
    三、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夫妻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2)夫妻双方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其已死亡子女未曾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5)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你应该属于第四项,如果再婚后,孩子和你共同生活,且你再婚后未再生育,应该属于独生子女。
    合肥独生子女证可以代办吗?
    合肥独生子女证可以代办吗?集体户口怎么办理?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问:因我们是合肥市庐阳区集体户口,但不在合肥本地,想找人代办一下独生子女证,可以吗?要带哪些证件?
    答:如需委托他人代办需出具委托书并将相关证件原件带到所在单位或社居委盖章,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证前往合肥市人才市场计生窗口办理。
    合肥生二胎是否要退还独生子女费?
    之前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现在开放了二胎政策,想生二胎是不是要退回独生子女证呢?相关补贴也要退回吗?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问:我和老婆都是独生子女,符合二胎标准的。刚开始,不想再生了,就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的相关补贴。现在想生二胎,领取的独生子女费是否要退回?
    答: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经申请被批准允许再生育的,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已享受所有物质奖励,到夫妻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办理。
    合肥独生子女光荣证能享受什么待遇优惠?
    合肥独生子女光荣证能享受什么待遇?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一人份额;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户均增加30%以上份额;
    (四)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照顾。
    (五)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合肥独生子女证丢了怎么补办?
    合肥独生子女证丢了能不能补办?怎么补办?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问:合肥独生子女证丢了能不能补办?怎么补办?
    答:独生子女证丢失以后到原发证单位,查找原发证登记表有登记日期、登记证号或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有证号的(复印件,加盖原发证单位公章),直接到户籍地计生办补证。
    合肥再婚家庭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证补贴?
    一、再婚家庭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父母女光荣证后夫妻离异且未再婚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二、初婚家庭
    1、双方均有工作单位:在夫妻双方单位分别领取一半;
    2、只有一方有工作单位:在有单位方的所在单位领取全额;
    3、双方均无工作单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领取。
    三、离婚家庭
    离婚且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合肥独生子女光荣证有什么用途?
    独保费领取
    1.子女年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每月享受30元的独保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6周岁止。
    2.夫妻双方均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含聘用人员,下同)的,独保费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
    3.只有一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独保费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
    4.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
    5.双方均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独保费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下属社区服务机构于每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
    独生子女证用途
    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一人份额;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户均增加30%以上份额。
    4.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照顾。
    5.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
    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除享受以上规定的奖励和优待外,还享受下列优待:
    1.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劳务输出等方面予以支持、优惠;
    2.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照顾;
    3.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4.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住院分娩制度时,政府给予补贴;
    5.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
    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以享受前款规定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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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