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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诉讼代理的职责是什么
释义
    一、一般诉讼代理的职责是什么
    原告诉讼代理人的职权包括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参加案件诉讼等,具体的职权要依据代理合同的权限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二、一般诉讼代理人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如下: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三、一般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是什么?
    具体标准看诉讼案件类型,如果是非财产案件,诉讼费用在3000到50000元不等,结合案件情况而定。而代理财产纠纷案件,诉讼费用收取根据争议财产数额分段比例计算。原告缴纳律师费用后,可以在诉状中写清由被告承担。
    1.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在3000-5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10000元;
    2.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低于3000元(外地的代理费不低于10000元)。
    (1)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收费标准6%;
    (2)争议标的额10万元(不含本数)—50万元(含本数)部分收费标准5%;
    (3)争议标的额50万元(不含本数)—100万元(含本数)部分收费标准4%;
    (4)争议标的额100万元(不含本数)—500万元(含本数)部分收费标准3%;
    (5)争议标的额500万元(不含本数)—1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收费标准2%。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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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