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假广告罪的适用 |
释义 | 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其他经营着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告法》第21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对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扰乱表现为,虚假广告误导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从而排挤经营同类商品、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合法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份额,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利益,造成了市场竞争秩序的混乱。虚假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把同广告内容不符的商品或服务推销或提供给消费者,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1、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必须违反法律规定。所谓“违反法律规定”,是指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关于广告应当合法、真实和不得发布虚假广告等相关规定。 2、行为人的行为是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机场贵宾车道出口处灯箱广告,虚假广告具体表现形式有:(1)对产品的性能、质量、成分、用途、有效期限、产地、来源进行夸大,无中生有地进行宣传;(2)对其提供的服务质量、技术标准、价格等进行与实际情况不符、无中生有的虚假宣传; (3)对其商品或服务的信誉、声誉进行漫无目标吹嘘夸大,比如获得特别奖,获优质产品、专利产品、某某专家认证、达到国际标准等方式任意夸大其社会信誉;(4)对特殊商品,任意作不切实际的宣传,比如对药品,任意夸大药效、疗效;(5)其他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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