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结果有效期限 |
释义 |
申请劳动仲裁之后是有一段时间作为执行时间的,如果拒绝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劳动仲裁结果有效期限是多久?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仲裁结果有效期限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庭一般在45日内结束审理,案件复杂的不超过60日。由仲裁庭来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并且仲裁庭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十五日。
1、劳动仲裁结果,可以到经办案件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也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咨询;
2、劳动仲裁案件有办理期限,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15日,也就是说,最多不超过60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合同纠纷发生地的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但对于一裁终局的情况不能再提起诉讼,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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