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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释义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四项条件时,可以买卖。
    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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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