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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谁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呢?
释义
    一、一般谁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呢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二、投标保函和投标保证金的区别有哪些?
    1、提交主体: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2、保证金的期限: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3、后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违反下述方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之一,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目的: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一旦中标,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
    三、 投标保证金是否必须交吗?
    我国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必须交的决定权在于招标人,如果招标人要求缴纳,您就应当缴纳。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一般谁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呢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如果投标方在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中标人不按规定签署合同的,作为招标单位是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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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