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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税免征项目都有哪些
释义
    一、个税免征项目都有哪些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有:(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11)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2)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额在1万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3)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14)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15)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帐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16)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三、个税免征额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也就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我国正式通过了个税法草案,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10月1日正式实行,免征额为5000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个税免征项目都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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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0: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