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性采矿罪处罚有哪些 |
释义 | 在实践中,破坏性采矿罪处罚有哪些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破坏性采矿罪处罚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二、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是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其中包括各种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金属、非金属矿产、燃料矿产和地下热能等等。 2、犯罪客体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破坏性采矿罪的相关说明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制度。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2、本罪是新罪名。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破坏性采矿罪处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非法采矿行为和破坏性采矿行为是导致矿业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造成了矿产资源的严重浪费和资产的大量流失。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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