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结婚才算合法夫妻 |
释义 | 案情回放:六十年前,在父母的包办下,两人没有登记就进入洞房,六十年后夫妻离婚时才知当初没结婚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找法运营婚姻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您会喜欢。 六十年前,王某被送养到李某家。那一年,他5岁,李某3岁。两人一起长大后,父母为双方包办了婚礼。六十年前,在父母的包办下,两人没有登记就进入洞房。婚后双方生育有子女。可两人之间缺乏夫妻感情。1980年,王某离家出走,这一走就是三十多年。多年来,王某一心想解除和李某的婚姻。虽然他和李某都同意离婚,可双方父母坚决反对,因此始终没能离成婚。去年父母去世,王某这才敢去办离婚手续。可到婚姻登记处一问,才得知当初两人压根就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所以离婚申请不能受理。王某只得到法院来起诉离婚。他对法官说,“在我那个年代,办桌酒席,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法官到乡间一问,村委会和群众普遍反映王某和李某的婚姻和分居事实。法官据此断定,王某和李某属于事实婚姻关系。既然两人属于事实婚姻,而且双方都同意离婚,经法院出具调解书,双方最终得以解除婚姻关系。 找法小编分析:怎样结婚算合法夫妻?是否摆了喜酒之后就是正式夫妻呢?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这些新人可能都还不知道吧?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按下列程序申请登记: (1)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该机关为县、区民政局职能机构)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取得《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结婚登记证件(一)户口证明; 有户口簿带户口簿即可;如无,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结婚登记证件(二)居民身份证; 如无,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原先有身份证的,可开具证明写清居民身份证编号。 结婚登记证件(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样式要求为民政部制定的全国统一制式表格(全国各地民政部门自印,向单位、组织出售),男女双方各一份。一般单位由政工部门负责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当事人如无工作单位,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要求开具证明。 结婚登记证件(四)合格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结婚登记证件(五)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离婚证》丢失、损毁的,可向原办证机关申请办理《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持此书既可;如是在法院办理的离婚手续,应当提交离婚《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如不是终审判决,还应当附上法院判决书生效证明)。 结婚登记证件(六)二寸男女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张; 照片要求达到证件照片的标准,不要在婚纱摄影处的化妆照。有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在指定处现场拍照,请事先询问。 (3)离婚的当事人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按照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可以不再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四、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婚姻家庭的相关知识,欢迎访问法律网法律咨询频道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