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调结一宗返还原物纠纷案
释义
    近日,南澳县法院在立案阶段组织当事人调解,迅速、圆满地调处了一宗返还原物纠纷,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1995年,南澳某机电印刷有限公司向南澳县人民政府受让了位于南澳县后宅镇金澳的土地,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今年,机电公司发现蔡某在该土地居住,并搭建猪棚养猪和种植水果。机电公司多次要求蔡某搬走,当地有关行政部门也反复协调劝说,但历经三个多月都没有结果。机电公司遂向南澳县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蔡某搬迁出该土地,并赔偿其相关损失10000元。南澳县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经调查得知,蔡某自1995年起就受雇于其姑父老周看护管理上述土地,但老周至今未发给蔡某工资。在南澳县后宅镇政府协调这宗纠纷期间,机电公司同意适当补偿蔡某搬迁费。在获知这一情形后,立案法官马上意识到该案有调解的余地。于是,依照立案调解的指导意见,经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当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立案法官多方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并阐明有关法律规定,蔡某认识到自己占用的土地依法依理均应当归还机电公司,而机电公司也认识到其虽然没有雇佣蔡某,但蔡某实际上也对土地尽到了一定的看管义务,于是同意适当补偿蔡某的搬迁费用。经过立案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后达成了和解协议:蔡某同意拆迁并搬离该土地;机电公司则补偿蔡某搬迁费11000元。对于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满意,很快就履行完毕。机电公司盛赞南澳县法院办事效率高——三个多月没法解决的纠纷,法院一周就成功调解了。
    据介绍,自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调解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南澳县法院本着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及时、快捷解决民事纠纷,提高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工作。今年以来,该院运用立案调解方式快速调处了二宗矛盾纠纷,不仅填补了立案调解工作方面的空白,也为及时平息、化解社会矛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4: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