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公示催告申请流程,申请票据公示催告前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票据公示催告申请的流程 票据公示催告申请的流程为: 1.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2.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不予受理。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通知停止支付 为了保证将来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申请的同时,应书面通知票据付款人停止支付该票据,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票据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 4.公示催告 由于票据已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人民法院无人得知该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原来是否归申请人合法持有,或者有无同该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申报权利 6.判决 在申报期间无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7.对判决可能出现错误的补救 由于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一种推定的判决,难保一定正确。 三、申请票据公示催告前需要注意什么 在申请票据公示催告前,需要注意的是: 1.申请公示催告的受理法院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应当是进行流通的可以背书的票据。 法律网提醒:票据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事项,都不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 申请票据公示催告的原因必须是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如出票人在支付票据后,恶意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达到非法的目的,则有涉嫌构成诉讼欺诈的可能。 三、票据公示催告是什么 票据公示催告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票据原持有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的票据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票据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人民法院即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程序。 票据是一种载明具体金额的用作流通和支付手段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最主要特点是票据的无因性,即票据是一种无因的债权证券,当债权人主张票据权利时可不明示其原因,只要占有票据,就可以向票据所记载的债务人请求票据表示的金额,债务人不得拒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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