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案件管辖规定解释 |
释义 | 一、治安案件的管辖如何规定 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的地域管辖,也就是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 二、治安案件追诉期有多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追诉期是六个月。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三、治安案件的管辖由什么部门行使 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一般由当地派出所进行登记立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治安案件管辖规定解释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治安案件一般都是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的,是需要先进行立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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