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不当得利属于什么纠纷 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中的一种特定类型,它涉及的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情况。 1.不当得利纠纷源于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该规定将不当得利确立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从而形成了独立的债法制度。 2.在不当得利事实发生后,依据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应将取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这种返还义务就是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因此,不当得利纠纷是因不当得利事实而引起的权利义务争议。 二、不当得利的来由及分类 不当得利的来由可以追溯到不当得利事实的产生。根据不当得利产生的事实上的原因,不当得利可以被划分为两大类:给付不当得利和非给付不当得利。 1.给付不当得利是基于给付行为所产生的不当得利,这种不当得利中,受益人的所得利益是受损人给予的,通常是由于受损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 2.非给付不当得利则是非基于给付行为所产生的不当得利,它主要包括侵害他人权益不当得利、支出费用不当得利和求偿不当得利。 (1)权益侵害不当得利是指通过侵害他人权益而获益的情况. (2)支出费用不当得利则是指未经许可在他人财产上支出费用而使财产所有人得益的情况. (3)求偿不当得利则是指受损人向第三人给付以便解除受益人对该第三人所负的债务从而使受益人得利的情况。 三、不当得利案件的司法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纠纷涉及复杂法律关系,你是否也有过类似经历?欢迎在法律网上分享你的经历,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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