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未登记能否对抗第三人 |
释义 | 一、抵押物未登记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能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担保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学-理将此种抵押登记效力的立法体例称为“登记对抗主义”。所谓不得对抗第三人,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合同签订后,如果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抵押物转移,对于善意取得该物的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务人即时偿还债权;二是抵押合同签订后,如果抵押人以该抵押物再次设定抵押,而后位抵押权人进行了抵押物登记,那么在实现抵押权时,后位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前位未进行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简而言之,抵押物登记后,不论抵押物转移到谁手中,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都可以就该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同时还有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的权利。本案当事人毛与肖之间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毛对肖应负偿还借款的义务,毛以房屋设定抵押担保,但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法律规定,他们之间的抵押担保合同未得生效。之后,毛某又以该房向银行抵押贷款,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银行则取得优先于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人肖受偿的权利,毛、肖之间抵押担保关系虽然成立,但因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具生效要件,而不得对抗银行。 二、担保公司的抵押车能买吗 (一)担保公司的抵押车不可以直接购买。 (二)《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三) 担保公司或者银行只有抵押权,产权仍属抵押人即车主。从担保公司购买抵押车买不到车辆的所有权,故抵押车在购买之后不能进行过户。 三、抵押物未登记如何清偿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清偿: (一)抵押合同都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总的来说就是,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优先受偿,未登记的被视为是一般的债权债务,按债权比例受偿。 若是在建立债务关系的时候,债务人用自己的房地产做担保,在担保合同签署之后,是需要带着担保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的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的抵押手续的。若是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债务人没有能力还钱,此房屋就有可能会被法院拍卖。 综上可知,登记作为公示的中方手段之一,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抵押,登记都是不二选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抵押物未登记能否对抗第三人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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