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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征税的企业收入有哪些
释义
    一、不征税的企业收入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法律网提醒,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法律网提醒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如下:
    1.查帐征收,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计算收入、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能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注销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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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