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与劳务协议的区别 |
释义 | 一、劳务合同与劳务协议的区别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二、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如果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那么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的,也可以解除合同。遭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也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遇到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也可到劳动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除此之外,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劳务合同与劳务协议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劳务合同与劳务协议的区别在于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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