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的认定
释义
    一、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的认定
    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满足以下要件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二、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三、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的处罚
    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此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网提醒,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未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7 0: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