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6、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7、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转租、出借、抵押、拆解、转让。 二、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 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 第一,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第二,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审理。 第三,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通常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最终也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 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果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三)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如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的全部内容。租赁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三十三条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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