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杞县金杞高中合同责任书被非法践踏 |
释义 | 杞县金杞高中承包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杞县金杞高中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郑州鹤立中等专业学校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学校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地点及设施: 1.承包地址: 开封市杞县银河路北金杞高中; 2. 承包范围: (1)金杞高中所有学生 (2)金杞高中所有的房产共计_________间,_约1.6_____万平方米 (3)金杞高中现有的基础设施、桌、椅等(附属设施清单) 二、承包期限及其约定: 1. 承包期限: 租期10年,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2.承包金: 每年六十五万(650000.00)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后,按现金或转账支付 (2)第一次支付甲方两年承包费共计一百三十万元人民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可进驻学校进行教学管理等工作,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租金,09年元月30前支付第三年承包费。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收入的款项归乙方所有,此部分款项减去乙方进驻之前的开支,剩余款项可冲抵承包金。 (3)自承包期起第三年(2011年)起,每年9月1日前乙方支付甲方下一年的承包费六十五万元人民币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承包后,具有学校的各种管理权限;承包期内的水、电、电话、卫生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2.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将乙方承包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特殊情况需经乙方同意方可执行)或在承包期内承包费加价 3.甲方必须保障乙方承包期内良好的外部使用环境和内部使用环境,并参与乙方招生等相关事宜。 4. 承包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能单方随意解除本协议,如一方单方撕毁协议,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6. 承包期间房屋的房产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7.乙方在不破坏房舍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根据使用情况对校舍房屋及室外场地进行适当得装修改造; 8.甲方必须保证房屋产权的合法化,由法人签订协议 9.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使用的校区符合办学的所有条件,且办学所需要的所有证件供乙方使用;学校的名称由双方协商,如仍用现有名称,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合理的费用由乙方支出,如更换新名,由乙方负责办理 10.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销毁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给乙方造成地损失由双方协调予以补偿。 11.甲方应在乙方接手之前对现有的基础设施进行修复,保证学校的正常使用 12.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现学校的管理者李绍生,路绳凯继续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服从乙方的管理,接受乙方的领导,乙方每月发放工资1000元,其他的办公开支实报实销,并享受学校的福利。 13.当在校生人数少于1000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根据使用时间扣除当年使用期间的房租,余款退还给乙方,甲方也有不终止协议的权利。 14.租用期内,有下列情形的双方有权解除协议: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特别注明的根据要求执行): A、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B、乙方无故拖欠承包金达三个月的; C:学生数量少于1000人的(按照本协议第三款第13条执行) (2) 租用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特别注明的根据要求执行): A、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要求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的 B、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要求执行任一条款的 C、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销毁或灭失不能正常使用的(按照本协议第三款第10条执行) 15.财务管理:租赁期间的前三年,甲方不参与乙方的财务工作;第四年(2011年6月份)乙方对所收取的学费,保留40%做为学校的日常开支,甲方对乙方保留此部分费用有知情权(拄:甲方保留帐号,乙方保留密码)。 16:承包后甲方遗留的问题(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为准): (1)大伙、小伙、商店、寝室、图书室有关协议均按照以前的协议(甲方应给乙方提供相关的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执行,乙方接管后如有更改,应协商解决.其中寝室管理费按照每生每学年120元由乙方于元月20日一次付清。 (2)截止协议签定之日,学校卖出的部分房屋(六个门面)已交的部分费用归甲方所有,未交的部分费用由乙方收取,归乙方所有或乙方把已交的费用退还给买房户,房屋由乙方支配。 (3)学校的债权债务自08年6月1日起,之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之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保证六月一日到合同签订之日没有不合理的款项支出,若有由甲方支付);学校与体委北院的承包费由甲方支付 17.承包期满后财产的处理: (1)乙方在承包期内进行的建设,乙方可以拆除或与甲方协商价格,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乙方作价卖给甲方; (2)甲方现有的教学设备及其他的附属物品,乙方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乙方的承包期满后,乙方在保证能基本使用的情况之下交于甲方,如有大的损坏,甲、乙双方进行协商折价,支付一定的费用。 18.甲方在乙方接手学校时向乙方提供的数据及各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争议及费用有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法人签章:李XX (其实他不是法人) 乙方法人签章:张Xx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08年 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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