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包括哪些类型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包括哪些类型 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前款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二、法律规定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规定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的情形: 1.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2.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3.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 4.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5.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6.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7.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 8.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三、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判几年 法律网提醒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量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