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什么人员组成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什么人员组成 1.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在我国,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全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2.工会代表。工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它更了解企业、职工的情况,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能够代表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 3.企业方面代表。即雇主代表组织,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种形式的企业联合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