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骨折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 |
释义 | 一、交通骨折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 骨折伤残鉴定向劳动部门申请,由劳动部门安排指定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到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所进行。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伤残鉴定的地点,可以由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六)入院记录 (七)出院记录; (八)出院小结; (九)病历本; (十)疾病诊断证明书; (十一)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十二)交通事故认定书; (十三)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十四)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二、骨裂鉴定为几级伤残 骨裂鉴定为几级伤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一般骨折构成九至十级伤残。 除了工伤致残外,其他造成伤残的,适用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三、车祸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骨折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伤残鉴定要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申请,并开具了伤残鉴定委托书之后,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以此来判定等级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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