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登记证怎么注销 |
释义 |
一、税务登记证怎么注销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 二、关于税务登记证的管理有哪些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三、我国法律中关于税务登记证件的法律规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简单来说,当发生解散、破产或撤销等法定情形,纳税人可以依法停止纳税义务的,就可以向有关税务部门提起申请,税务管理部门经稽查、审核后就可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税务登记证怎么注销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