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的原则与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一、土地确权的原则与方法是什么 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方法是: 1.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 2.各个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协调配合原则; 3.土地登记机关明确依据、条件、程序、内容的公示原则。 二、土地确权如有争议要怎么办 土地确权如有争议的处理方法: 当事人可以找土地管理行政部门解决,或是请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三、土地确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确权行政诉讼时效为6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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