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应该由谁签订 |
释义 |
一、集体合同应该由谁签订 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签订需要用人单位与单位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 二、集体合同怎样变更和解除 (一)就约定变更和解除而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9条的规定,只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二)就法定变更和解除而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4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集体合同有哪些效力 (一)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二)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 集体合同的时问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三)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 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一般来说,集体合同是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签订的。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全体职工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等方面设置一道保障底线。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集体合同应该由谁签订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 [3]《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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