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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拍卖流拍怎么办?
释义
    一、土地拍卖流拍怎么办?
    根据最高院关于《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如流拍三次,申请人拒绝接受抵债的,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申请人可以要求拍卖物抵债,由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如果申请人扔拒绝接受抵债的,法院将解除查封。
    
    二、流拍是指什么?
    流拍是商业用语,特指没有人竞拍的拍卖标的物。在拍卖中,由于起拍价格过高造成的拍卖交易失败。在买卖活动中,买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使得买卖行为无法成功进行,就对其拍卖的标的得不到想要成交的数额。
    三、土地流拍后降价拍卖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第一次拍卖流拍之后,降价10%-20%,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再流拍,降价10%-20%,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再流拍,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的,以第三次保留价以物抵债给债权人。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土地拍卖流拍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般情况下,如果土地流拍三次申请人拒绝接受抵债,应该在之后进行变卖,如果没有人愿意进行购买的话,申请人可以要求拍卖物抵押,然后由法院进行裁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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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