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必须找到债务人法院才给立案吗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必须找到债务人法院才给立案吗 民间借贷并不是要找到债务人法院才会立案的,法院立案的条件包括有符合要求的原告和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三、民间借贷被起诉后会怎么处理 作为民间借贷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起诉,可注意以下两点: (一)查看债务是否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如果过了,在诉讼中可以以过了时效作为抗辩;但如果债务真实合法,作为债务人应当诚信,即时过了诉讼时效也建议偿还债务。 (二)查看债务的利息是否超过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有超过,可以向法院请求认定超过部分无效。 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典》(2021.1.1生效)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依据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并不是要找到债务人法院才会立案的,法院立案的条件包括有符合要求的原告和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管辖。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间借贷必须找到债务人法院才给立案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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