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伙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第18条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 二、签合伙协议应注意什么 1、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点比我国合同法就一般合同主体的资格要求就比较严格。 2、合伙合同作为商事合同,如果是以成立合伙企业为目的的,其主体就不得是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3、合伙合同应由全体合伙人充分协商,就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出资数额、方式与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入伙与退伙、合伙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事宜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4、就出资而言,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1条之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5、就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而言,合伙合同应当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约定,使亏损的分担依据当事人约定的利润比例来决定,分享多大比例的利润,就应分担多大比例的亏损。 6、合伙合同自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即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三、合伙协议需要公证吗 合伙协议不需要公证。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根据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伙合同的条款有哪些的内容,合伙合同中需要包括的条款有很多,其中包括有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利润分配、入伙与退伙等条款,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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