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大会的组织方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业主大会的组织方式是怎样的 业主大会的组织方式分为集体讨论或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同时可以采用互联网方式表决。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互联网方式表决的,应当通过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建立的电子投票系统进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二、业主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 三、业主大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 业主大会能代表业主起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无关的活动。因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社团组织,其职责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活动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业主委员会是适格的主体。当然,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三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四条 [3]《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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