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三人在欠条签字是担保人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民间借贷解释》)第21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规定对指导案件裁判,乃至引导公民日常的经济行为,均具有一定价值,但实务中行为人在债权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之行为,问题十分复杂,值得探讨。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第三人在欠条中签字,这个时候通常都是担保人,但是担保人一定要明白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如果是不明白的话,这个时候签字也是无法生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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