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 |
释义 | 行政许可大家肯定有所了解,但是对于撤销行政许可,大家就未必知道是什么情况了!对于具有违法因素的行政许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撤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被许可人撤销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机关不得撤销;撤销行政许可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的,除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1、可以撤销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2、应当撤销 (1)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2)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3、不予撤销 不论是“可以撤销”,还是“应当撤销”的情形,当撤销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得撤销。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的全部内容。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被撤销的行政许可,从成立时起即丧失效力。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因撤销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有过错的,其利益不受保护。今天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行政许可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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