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符合哪些法律要求? |
释义 | 问:医疗器械广告应符合什么要求? 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刊登、播放、散发和张贴。 医疗器械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使用说明书为准。 问: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涵义是什么? 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生产企业制作并随产品提供给用户的,能够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基本信息并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医疗器械包装标识是指在包装上标有的反映医疗器械主要技术特征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问:市场上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必须附有标签、说明书等标识和指导使用的材料吗?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均应附有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个别简单易用的医疗器械产品,只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方可省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三项中的某一项或者某两项,但不得全部省略。 问:购买医疗器械产品要查验哪六证?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经营该产品的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指经营十三种二类产品以外的二类和三类产品经营企业); (4)产品合格证; (5)3C认证证书(凡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医疗器械设备,应有3C认证证书及标志); (6)EMC证书(指医用电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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