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释义   一、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符合条件就是有效的。根据质押权的特征与立法目的,可以质押的权利须具备以下的特点:
    1、权利应当是私法上的财产权,应当以财产为内容,可以用金钱来估价,人格权及与身份有关的亲属权、荣誉权、监护权不得出质;
    2、权利应当有可让与性,如出质权利不能转让,不能变现,无法实现对债权的担保,因此不能转让的权利设立质权无效。此类权利如继承权。
    3、权利应当具有特定性,持有权利凭证的当事人可以控制权利的实现。普通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具有财产内容,可以依法转让,符合可质押权利的一般特征,原则上应当可以作为质押标的。
      
       二、车辆转质押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如果质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的,转质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
       三、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 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 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
    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 。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 所需费用,对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费用。
    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费用等。
    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当事人 的约定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质权与担保的债 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一般来说,签订车辆质押合同时候可以去看看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是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它自然而然是不会生效的。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7:43:26